09届毕业论文选题已通过法学系初步审核。本次审核,对部分选题做了调整,以确保一人一选题;同时,对于未申报选题的同学由系里指定了选题。为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做如下补充说明。
1、选题通过初审的同学,可着手资料的收集工作,为撰写开题报告作准备。
2、对于通过初审的选题,可基于选题科学性、准确性的考虑对选题做微调;如指导教师建议、报法学系批准,可更换选题,但必须确保更换后的选题不与他人选题重复。
3、因选题重复被调整选题的同学,如对指定选题不满意可在一周内更换选题,但必须确保选题的唯一性。
4、本次未申报选题而由系里指定选题的同学,应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法学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。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期提交选题的同学,法学系将考虑于毕业论文答辩时调低其毕业论文评级。